达州市宣汉县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达州市宣汉县是我省民爆器材用量较大的县,
一要保持警醒不懈怠。全县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贵州11·1事故教训,充分认识爆炸物品管理失控的严重危害性,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常抓不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规范管理不脱节。迅速开展民爆仓库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大检查,确保24小时“人防、技防、犬防、物防”四到位;开展民爆物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凭据销售、专车配送、专业销毁等制度,严防事故发生。
三要严厉查处不手软。迅速开展全县民用爆炸物品专项大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摆架子、严厉查处非法买卖、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对检查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要严格监督不放松。建立健全“企业自查+政府督查+群众监督”立体督察制度,推行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线索,认真核查,对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要及时兑现奖励。
目前,宣汉县公安、安监、民爆等部门单位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有序有力推进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11月2日,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省民爆物品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宏志带队,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正对达州市军工单位和民爆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查,当得知宣汉县委县政府采取的措施时,指出:宣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敏锐性强,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管理到位,推动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对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