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7年度航空工业行业统计、年鉴编制及民航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有关重点民用航空工业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统计和年鉴编制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8〕11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关于请报送<民用航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情况的函》要求,国家将进行2017年度航空工业行业统计、年鉴编制及民航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等工作。为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全省民用航空产业最新发展情况,现需收集有关素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年度航空工业行业统计
统计2017年度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民用航空产品交付情况、民用航空产品新增订单和储备订单、民用航空产品转包生产情况、生产、销售总值、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具体报送内容和要求以《民用航空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1)为准。
(二)年鉴素材
1.各市(州)素材要求:包括本地区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产品、产品开发与技术进步、对外贸易与合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法规要点、行业管理主要工作。素材内容要求是对本地区企业情况作综述性描述,忌分企业罗列。具体素材模板以《2017年XX市(州)民用航空产业发展情况》(见附件2)为准。
2.各企业素材要求:包括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产品、产品开发与技术进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重大设施建设、企业改革改制等,篇幅控制在3000字内。具体素材模板以《2017年XX企业民用航空产业发展情况》(见附件3)为准。
(三)民航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
请对照《规划》重点领域和任务、重大工程和计划、保障措施等内容,认真梳理总结本地区开展的相关工作、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并就《规划》后续实施提出建议。
二、报送要求
(一)数据和素材等需确保真实、可公开
请各地区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地区民用航空一年来的发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提供的统计数据要确保真实完整,并和年度发展情况一致。年鉴为公开出版物,所提供素材不得包含涉密信息。
(二)报送方式与时间
1.统计数据的报送。请按照《民用航空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于4月25日前,将纸质件统计数据及附件4(均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办军民结合处,电子版同期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年鉴素材的报送。请按照《2017年XX市(州)民用航空产业发展情况》、《2017年XX企业民用航空产业发展情况》要求,于4月25日前,将年鉴素材纸质件及附件4(均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办军民结合处,电子版同期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规划实施情况的报送。于4月25日前,将规划实施情况纸质件(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办军民结合处,电子版同期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飞,联系电话:028-86788717
张嘉良,联系电话:028-86611229
传 真:028-86611229
邮 箱:190563925@qq.com
附件1.民用航空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2.2017年XX市(州)民用航空产业发展情况
3.2017年XX企业民用航空产业发展情况
4.年鉴编辑和统计工作人员汇总表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