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的条件!
政务服务联系方式:
电话1:咨询电话:028-86743887
地址1: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6楼综合窗口
电话2:咨询电话:028-86912315
地址2: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01号综合窗口

今天是: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信息 -> 工作通知 -> 详细内容
关于印发《四川军工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2日    点击率:45234次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川军工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军工企事业单位:

安全生产是武器装备研制的生命线,事关科研生产人员生命安全,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21号)、《国防科工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科工安密〔2017142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我办编制了《四川军工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71211

川工办发〔2017〕308号关于印发《四川军工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您是第 187363102 位访客

版权所有: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同友路11号
工信部备案号:蜀ICP备09003093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066号  技术支持:成都中韩灵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