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关于加强我省军工系统和民爆行业
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和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军工企事业单位、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现将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应对中消防安全和防汛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22〕10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突出重点,确保检查到位、宣传到位、防范到位。
二、近期,我办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计划安排,将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列为重点检查内容。
附件:《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应对中消防安全和防汛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