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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6日    点击率:41836次

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4·15”全民国家

安全教育日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在川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第六个“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按照省委国安办联合省委宣传部通知要求,2021年4月在全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请在川国防军工单位、军民融合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二、宣传内容

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刑法》等法规普法教育。

三、活动方式

请各单位围绕统一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也要创新方式方法和形式载体,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一)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按照省委国安办联合省委宣传部通知要求,在川各国防军工单位、军民融合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军事安全在身边”为专题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开展反恐教育活动。4月15日,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省反恐办以“四川反恐”微信平台为宣传载体的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四川反恐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详见附件1。

(三)开展保密知识竞赛活动。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组织开展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保密知识竞赛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四)开展保密警示语征集活动。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中共四川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保密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每个单位可初选后推荐三条警示语,4月20日前按要求格式刻光盘报我办,我们将从中选出十条推荐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务必立足本单位实际情况,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生动性,切实推进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及时总结。请各单位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情况及时总结(附图片、视频资料等),并将总结材料书面及电子版(必须脱密处理)各1份,于4月20日前报送省委军民融合办监管保密处。

联系人:庞丽娟,电话:028-83436793、17380033389。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同友路11号



附件:

1.四川反恐微信平台二维码

2.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保密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3.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保密警示 语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4.附件2的附件《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保密知识竞赛试题库》



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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