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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局组织开展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来源: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5日    点击率:130917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要求,国防科工局日前印发《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2017年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6月1日至30日在军工系统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通知》指出,此次活动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方式,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弘扬军工安全文化,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班组、深入科研生产和试验现场,进一步推动军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促进重点型号任务安全保障、军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综合治理等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通知》强调,要创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大力开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主题宣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系列要求,抓好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制度创新的宣传,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各项措施入心入脑、付诸实践。广泛开展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的专题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安全知识的宣贯力度,加大《安全生产法》《武器装备科研试验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和《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培训力度,增强依法依规安全开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手段、新途径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等活动平台,组织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和组织军工单位领导干部参加应知应会知识考试,进一步提升活动效果。

    《通知》提出,要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按照《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军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涉及火炸药、火工品、推进剂、引信及弹药等产品的高危单位、高危场所和高危工种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按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广泛开展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舆情应对预案的演练工作,强化全员应急救援意识,提高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警戒疏散和现场指挥能力。积极配合参加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和国防科工局的统一部署,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针对今年活动多、任务重、要求高的特点,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作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推进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相关保障条件和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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