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关于转发《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誓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川工办发〔2017〕132号
各有关军工单位:
现将《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誓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积极参加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宣誓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并于5月8日前将本单位参加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誓活动情况报省国防科工办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马光睿,电话:028-86621435,传真:028-86510591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