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川军工民爆行业集中开展工业硝酸铵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工办发〔2016〕204号
各市(州)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军工企事业单位:
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16〕5号)要求,结合《2016年四川军工民爆行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和全省军工民爆行业中工业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实际状况,现将《四川军工民爆行业集中开展工业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附件:四川军工民爆行业集中开展工业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