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防科工办圆满完成2013年民爆物品销售许可换证工作
2013年,四川省国防科工办高度重视民爆物品销售许可换证工作,将其视为年内一项重点工作,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省民爆办主任李宏志专门提出要求,一是在换证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二是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审查、以对企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作为指导思想;三是要始终坚持将销售企业安全经营条件是否达标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对换证工作的认识和定位,不仅仅视为一项业务工作,更是作为安全大排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要通过销售许可换证工作,及时发现和排查安全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民爆处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任浩处长认真部署,责成专人负责,认真详细制定了《关于开展2013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川工办发〔2013〕98号)发向各市(州)民爆物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民爆物品销售企业,在申报材料要求、换证程序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同时,我办在申报过程中督促企业提前申报、认真指导企业有关人员填报材料、加大隐患整改情况排查督查,确保了销售许可换证工作的顺利完成。截至目前,2013年销售许可换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全省共有27家民爆物品销售企业领取了新换发的民爆销售许可证。
从整体上看,四川省民爆销售企业在销售许可证2010年至2013年的3年有效期内,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和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规范经营意识,着重延伸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大大提高,内部管理逐渐走上现代化、规范化发展轨道,较好地保障了地方经济建设对民爆物品需求,确保了3年来四川省民爆销售企业“零”伤亡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我办在审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企业仍然存在仓库安全条件不达标、防雷防静电设施未定期检测、特殊作业人员和车辆资质过期、安评报告评价范围不足、安评报告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对此,我办均立即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成市(州)民爆物品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和验收。在审查过程中,我办共计提出整改事项81项,对仓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两家分公司下达了立即停用、限期整改的通知书,3家公司安全评价报告评价范围不足,重新评价,其余存在的问题也在完成整改并经市(州)民爆物品安全监管部门确认后方才予以通过。这些举措充分保证了换证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落实了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提高了民爆销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下一步,我办将认真总结经验,在如何进一步落实和发挥市(州)县安全监管部门属地安全监管职责、继续提高民爆销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帮助民爆销售企业整合资源延伸产业链做强做大等方面下功夫,同时,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四川民爆行业安全、和谐、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