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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8日    点击率:48527次

四川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军工企事业单位:

2012年汛期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2]17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国防科技工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种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军工企事业单位都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要经常研究解决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问题,做到工作万无一失。

二、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各军工企事业单位要制订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应管理措施,结合各行业特点,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对重大隐患要实时跟踪、监控,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加强汛期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工作

各军工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与气象和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及时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确保汛情等到信息的畅通。要加强和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处置并立即上报。

联系电话:028-86621435

    真:028-86510591

    址:成都市东华正街33号,邮编:610015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工业汛期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国防科工局安保司

四川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秘书处    2012年5月1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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