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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四川军工、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3日    点击率:51769次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四川军工、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军工企事业单位,各市(州)民爆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2019年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科工安密〔2019491号)、《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安办〔2019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省军工、民爆行业实际,现将我办制订的《2019年四川军工、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单位于527日前,将活动方案(正式文件扫描件)报送我办,627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纸质文件或扫描件)报送我办。活动动态信息请实时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军工系统:马光睿028-866214353262758@qq.com

民爆行业:包灿然028-86750591sc-mbb@163.com

通信地址:成都市东华正街33号华顺大厦 邮编:610015

特此通知。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9522

附件:《关于印发2019年四川军工、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9年四川军工、民爆行业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工信部、国防科工局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以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理、突出专项整治、加强应急演练、开展精准帮扶等为重点内容,创新活动形式,运用新型媒体,弘扬军工安全文化,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班组、深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试验现场,进一步推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民爆生产销售安全风险,落实军工重点型号工程安全保障,开展军工危险化学品、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军品库和危废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保持军工和民爆行业安全形势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201961630日。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201961日至12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部署阶段

省国防科工办制定活动方案,由安全保密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等工作。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二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活动通知等形式,做好活动宣传动员部署工作。三是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学习宣贯。四是持续推进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和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综合治理监督核查。五是持续深入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六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各级单位的宣传报道资源,策划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考核、有奖惩、有总结,加大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争创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

(二)实施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在贯彻落实《通知》部署的同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1.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是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军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年度重点工作。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班组、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是武器装备研制的生命线”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基本理念。

二是创新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和开展安全法治专题宣传培训活动。6月14日,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省政府安委会与成都市安委会联合在成都举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同步开展相关活动,在科研生产试验现场进行专家宣讲、设置活动展台、发放宣传品,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摄制动漫、制作微信微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以大讲堂、知识竞赛、座谈研讨、网上论坛、安全征文等方式,传播安全知识,宣传“安全发展”和“零事故、零隐患、零伤亡”理念,大力弘扬军工安全文化,营造良好安全氛围。要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的宣贯力度,制作挂图展板等宣传品,开展线上线下推送,重点对《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军工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武器装备科研试验安全九条规定》,以及军工危险化学品“一办法两指南”等法规文件和安全生产军工联合行业标准进行深入解读,加大对党政主要领导、型号工程“两总”和技术负责人的培训教育力度,着力提升全员学法知法、遵法守法、尊重规程、敬畏制度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安全法治规范约束作用。全面推进《型号工程方案阶段安全风险评估要求》《武器装备生产策划安全要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工艺安全管理通则》型号安全“三大标准”的贯彻实施和试点工作。

三是持续推进军工危险化学品和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综合治理监督核查。组织军工危险化学品登记、“一书一签”以及防静电、防摩擦、防撞击等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坚决整顿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深入开展军品库和危废场所隐患排查治理,规范现场管理。开展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年度压减指标执行情况的中期核查,确保实施进度;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在规定时限前仍难以消减的,要认真查明原因,切实加强督导,对在优化生产布局、作业流程和劳动组织等方面仍无方案、无实际行动的,要约谈单位主要领导。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企业成立专项行动自查工作组,从严、从细、从实做好企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各部门对属地企业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是精心策划实施精准帮扶活动。对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管理能力薄弱、专业技术能力不强、本质安全水平较低的单位,要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辅导交流和安全诊断,指导排除隐患和管控风险,督导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快速提升被帮扶单位的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同时,不断凝练共性问题,总结工作经验,评估实施效果,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六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舆情应对预案的演练工作,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应急自救力量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强化全员应急救援意识,提高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警戒疏散和现场指挥能力。

七是组织参加系列网络宣教活动。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求,组织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国家安监总局宣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展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从线下宣传到线上互动、从员工学习到家庭教育、从被动受教到主动宣讲的全方位覆盖和全员动员,进一步提振信心,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

2.配合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61日开始在全国各地展开,12月底结束。活动期间,我省也将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媒体走基层”和“网上安全生产活动”。各有关军工单位要积极参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开展的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和省安办邀请的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等媒体,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一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各单位要紧盯《关于印发军工系统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综合治理监督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对军工、民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自查,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要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单位,推动相关单位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军工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三是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相关单位要按要求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党团工会等组织的积极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三)总结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结合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践和经验,对好的做法制度化,对好的宣教常态化,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各部门、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630日前报我办,我办将汇总整体情况,报送国防科工局和省政府安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推进全年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相关保障条件和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媒体互动,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创新组织方式和工作模式,加大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要注重培养典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共享经验做法,对取得显著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积极向“安全生产月”官方网站推荐优秀作品,积极参加国家级媒体的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活动,充分利用国家级媒体的带动效应,提升学习宣传效果。

(三)建章立制,强化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建立完善考核办法,明确负责人、联络员和信息报送人员,层层督促督导,确保方案执行到位,并注意加强活动过程中的保密管理,以及活动本身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加强沟通,按期报送。各单位要按时向我办安全保密处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总结和相关信息,并及时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同时要落实专人在6月份每周二11: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上一周重要活动信息(电子文档和照片)。我办将通过外网“安全生产”专栏,报道“安全生产月”动态信息,并择优上报国防科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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